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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MH社区用户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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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表于 2015-3-14 11:44:00 |显示全部楼层
    为构建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维护BNMH社区的良好秩序,BNMH社区与用户共同制定本公约,并贯彻执行。《BNMH社区用户公约》是BNMH社区

所有用户都必须遵守的总规定,无论你在BNMH社区的任何版区发帖,都应该遵守《BNMH社区用户公约》,一切违反《BNMH社区用户公约》的行为都

属于不符合论坛规范,BNMH社区有权对其进行处理。


一、BNMH社区用户的义务和责任:

(1) 对于提供给大众的信息,请保持信息的健康和可读性;

(2) 客观和公正的参与BNMH社区中的讨论;

(3) 对危害BNMH社区、危害其他用户的信息,应给予否定并举报;

(4) 共同建立和谐的、人性化交流的、共同学习进步的BNMH社区;

(5) 对自己的个人观点、以及自己发布的信息持认真和负责态度;

(6) 对于转载的信息,请写明转载和出处,尊重原作者的版权。转载原创于本站的内容,也请同样对待。

二、BNMH社区发帖规则:

用户拥有发布信息的权利,但不得发布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 宣扬邪教、迷信的;

(2) 反对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9) 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 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恶意灌水、相同主题或者高度相似主题等浪费版面资源的信息。

(11) 涉及他人隐私、有意模仿他人注册名或冒充BNMH社区管理人员的;

(12) 未经本站管理部门许可张贴的任何形式的广告;发布广告或和恶意外链且无实际内容的;

(13) 短时间内连续发布或回复多篇帖子到主版面等“刷屏”行为;

(14) 禁止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QQ、QQ群等内容,一经发现作删除处理,严重者禁言处理。

三、其它违规行为:

(1) 如非个别版区版规规定,严禁以恶意灌水为目的多连贴和重复贴。

(2) 个人签名不允许发布广告性质的内容和链接;

(3) 未经论坛管理员允许,严禁注册以BNMH官方人员名义的帐号,对于模仿官方发言、误导论坛成员、对官方工作人员造成负面影响的用户,BNMH社区有权对进行禁言、封IP等操作,不另作解释。(该规定对官方工作人员、论坛管理员、超级版主、版主的昵称同样生效。)

(4) 恶意投票行为(利用投票刷经验,攻击性,反动的投票行为)。

(5) 硬性广告贴以及不文明用语等有损论坛形象的行为;

(6) 凡涉及以上内容的,BNMH社区有权予以删除,或附加禁言、封号等处理。

四、社区头像上传规则

(1) 请勿使用国家机关Logo,国家领导人头像;

(2) 请勿仿冒BNMH官方人员头像;

(3) 请勿使用暗含色情,挑逗以及不健康内容,暴力,恐怖,宗教歧视等信息图片作为头像;

(4) 其它官方管理组认为不适宜的头像;

(5) 违规者版主或管理员会进行提醒更换,如用户不更换,版主或管理员有权直接进行删除,如删除后用户仍上传违规头像者,直接禁言处理。

五、签名档管理细则   

(1) 签名档为会员做自我介绍、显示个性、抒发感情、表明立场之用。签名档不得出现侮辱性言语,骂人,挑斗,挑逗以及不健康内容、宣扬反动、封建迷信、淫秽、政治、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以及任何包含种族, 性别,宗教歧视性和猥亵性的信息内容。  

(2) 签名档长度根据各自级别限定有所不同,不准用作无关广告宣传等其他用途。

(3) 违反规则的,版主或管理员有权向会员提出改正要求,并限期3天修改,严重者可直接删除其签名,通知仍然不更改者,版主或管理员有权禁止其签名功能甚至禁言其ID。  

六、禁止发言、禁止访问处罚规则  

(1) 对于违反以上发帖规则发表违规内容的、广告内容、与版块无关的帖子、恶意攻击网站、恶意攻击版主及其他会员者,版主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做出不同期限的禁言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由管理员做出永久禁言甚至禁止访问的处理。禁言处罚将会通过论坛短消息通知。  

(2) 对恶意灌水的ID,论坛管理员和版主将先通过论坛短消息采取警告措施,如不听规劝,版主或论坛管理员有权封禁其ID,同时视灌水的严重性对灌水所得的积分进行扣除。   

(3) 对于版主的管理操作有疑问请直接联系管理员,对于辱骂版主及言语骚扰者,管理员有权禁止其ID。

(4) 对于严重违规并不知悔改,禁言后仍注册帐号闹事者,其ID以及其注册的其它ID,将直接永久禁言处理。

七、解禁ID原则

(2) 对于严重违规者,或教育后仍不悔改者,永不解禁。  

(1) 对于被禁止的ID,版主和管理员可以通过系统管理日志了解到处罚原因,如该ID只是初犯并且态度端正,有较大悔改,只要保证不再犯类似问题,版主或管理员可以酌情给于ID解禁。   

八、免责声明:

(1) 上传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由发帖者自行负责,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完全由发帖人承担,BNMH社区概不负责。

(2) 发帖者在社区中发布的内容只代表发表人个人观点,不代表BNMH社区的立场。发表人承担一切因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3) BNMH社区鼓励和尊重原创内容,并且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如需要转载,请自行联系原帖作者,并获得原作者授权的承诺,如直接转载出现版权纠

纷,BNMH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对违反版权,并非发帖者原创的帖子,如版权方要求删除的帖子,BNMH社区有权对其随时进行删除。

(5) 用户在BNMH社区发布信息造成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损害,由用户独立承担责任,BNMH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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